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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成家法案引起眾多討論,我不喜歡在事情正熱的時候筆戰(反正也沒人注意到我吧?),但我覺得表達個人觀點很重要。

這裡不長篇大論,我找了兩個影片代表我的立場,裡面說得很有條理,來源Youtube,都是英文中字,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參考一下(順便練英文)。

 

 

我喜歡國外這種辯論方式,非常理性,也提出理由,不像我們台灣,老是用一種很奇怪的邏輯,像是「因為A不對,所以B不對、C不對、D也不對」,但我們很少去檢視ABCD之間的關連,就算我們真的去檢視了、理性提出,對方也不見得接受,接著在網路上的筆戰油然而生,那沒什麼意義,真的吵出結果也不會改變立法者,因為權利不是在我們手上。

但言論自由是很重要的,我從不否認。

 

 

 

 

或許你會問,為什麼我選的都跟「宗教」有關?我覺得那是現代社會在討論同性戀議題一個弔詭的地方,如果上帝反對同性戀,那為什麼不信上帝的國家也反對同性戀?台灣是基督教國家嗎?東方社會並無統一宗教與強制的一神論信仰,我們在「思想」上應該比西方自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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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子陽 (Parker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